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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9-03-28 13:47:54 浏览次数:43 次
增量配电改革进入加速落地阶段
杨素 马莉
2019年,增量配电改革将迎来崭新篇章,进入加速落地阶段。
增量配电放开
催生新业态、新变革
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也将在配电领域碰撞出新的火花。目前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电网公司、地方国企、民营企业将展开合作,共同组建增量配电公司,达到多方共赢的局面。首先混合所有制增量配电公司能够发挥电网企业技术与管理优势,有效降低供电成本和投资风险,同时也具备社会资本灵活性优势。其次,社会资本与国资合作,可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促进电网企业进一步提高运营效率,实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电力改革的共同目标。
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增量配电公司将陆续进入实质运营阶段,如何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保障用户安全稳定供电的基础上扩大赢利空间,需要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能力、专业运维能力、客户服务能力、业务拓展能力和适应监管能力。
参与现货市场后,还需具备市场竞价能力。
客户服务能力。配售电公司需要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供电服务,大力开拓市场,积极争取大用户,加强客户关系管理能力,建立稳定的供需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先进技术提质增效,降低配电成本。如挖掘智能电表非计量功能潜力,进行故障预判;基于大数据分析进行用户相位识别,防止低电压或过电压等电压质量事件、单相线路过载或变压器过载等。积极参与市场化售电业务,实施灵活的市场策略。根据对客户负荷规模的预测,结合对供需形势、价格趋势的研判,做出购电决策。综合考虑用户属性特征、用电行为特点、价格弹性、稳定性合理设定售电套餐方案。
适应监管能力。配售电公司在运营过程中需要坚持依法合规,研究政府对增量配电业务的监管要求,结合实际,提出企业适应科学监管要求的对策措施,规范内部管理。坚决遵守相关政策规定,依法合规经营。发电企业及其资本不得参与投资建设电厂向用户直接供电的专用线路,也不得参与投资建设电厂与其参与投资的增量配电网络相连的专用线路。禁止将公用电厂转为自备电厂等。按照责权对等履行相关义务。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业务并负责运营管理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在获取合理投资收益同时,履行安全可靠供电、保底供电和社会普遍服务等义务。
增量配电改革
下一步推进的关键要素
增量配电改革涉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电网企业、各类投资者等众多主体,较为复杂。社会各方要加强沟通、求同存异,通过推进改革促进配电网发展和配电管理水平提升,激发民营资本活力,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各类投资者要加强前期研究论证,理性投资增量配电项目,以市场化方式开发运作,避免项目亏损。
规划层面———统一规划,确保项目有序开展。
试点项目电网规划责任主体众多,需要加强与省级电网规划的协调。建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加强统一规划,充分发挥配电网的自然垄断属性,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电网规划,并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审核批复,项目业主依据规划在项目核准后建设增量配电网。
随着技术的革新进步,我国配电网建设和运营标准进一步提高,需要尽快规范增量配电网的技术标准,保证电网安全和质量。目前绝大部分省份没有对试点项目配网建设技术标准作出规定,如果增量配电网建设的技术标准存在差异,接入主网后容易产生易故障、不安全、难调度、成本高等问题,电网安全和供电可靠性难以保障。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应尽快规范配网技术有关标准,化解配网质量及安全风险。
增量配电改革后,配电网投资主体多元化、产权多元化、运营者多元化,监管难度显著加大,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为改革工作保驾护航。增量配电改革为电力监管引入了新的内容,包括投资主体的准入和退出、项目招投标的公平性、技术标准和价格机制的执行情况、配售电主体的信用评价、保底供电服务落实情况、配电网运营情况等。建议监管部门在推进试点工作的同时,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丰富监管内容和手段,保障增量配电项目各个阶段工作规范开展,保障用户安全稳定供电。